公告113學年度第1學期體育學分抵免辦理時間及注意事項(主辦單位:體育室)

  • 2024-08-12
  • 李 宜瑾

請務必閱讀公告事項,確認符合抵免資格後於公告時間內辦理
一、辦理時間、辦理對象、辦理地點及承辦人
(一)進修學士班
1.辦理時間:9/11(三)、9/13(五)18:00-21:00
2.辦理地點:臺北校區進修教育組1樓辦公室(為免久候,文件可先放置於進修教育組體育抵免收件箱,於駐點時間領回)
3.承辦人:黃小姐
日:(02)8674-1111轉68511
夜:(02)8674-1111轉18012

(二)三峽學士班
1.辦理時間:9/10-9/19(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12:00;13:30-16:30
2.辦理地點:三峽校區綜合體育館3樓體育室辦公室
3.承辦人:黃小姐
(02)8674-1111轉68511

二、注意事項:
1.請攜帶本校抵免學分申請書(申請書分為學士班及進修學士班兩種,可先點此下載並填妥)、成績單正本辦理。
2.進修學士班學生如未能於上開時間辦理,亦可於9/10~9/19備齊相關文件親至體育室或經由各系系辦公文交換至體育室辦理。
3.本校降轉生及平轉生(指重考回本校者)已修過體育且成績及格者得抵免體育必修學分。
4.凡修畢本校以外之大專院校一年級(含五專四年級)以上體育,且成績達60分以上者,得抵本校體育必修學分。(113學年度改為60分)
5.轉系生除通識學分須辦理抵免外,其餘已在本校修習之共同必、選修科目,直接承認,不須辦理抵免。
6.本校休閒運動與管理學系學生轉至本校他系,得以已修畢之必修術科成績抵免體育成績,然以抵免二門為限。
7.其他事項可參考本校國立臺北大學學生抵免學分辦法及國立臺北大學體育實施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