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莊地政事務所誠徵約僱人員

  • 2021-07-06
  • 戴 政新

>徵才機關:新北市新莊地政事務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官職等:約僱5等280薪點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0/07/05~110/07/12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地政或相關科系者尤佳。
   2.具地政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3.熟諳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相關作業。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規定之不得任用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辦理地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新莊地政事務所,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華路1段3號。
>聯絡E-Mail:aa7770@ntpc.gov.tw
>聯絡方式:
一、檢具資料: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填寫履歷資料(不須上傳相片),另請上傳身分證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具地政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及其他專業證照影本(無則免附)等附件,並點選【確定應徵】進行本職缺應徵。
二、本職缺為約僱5等280薪點,月支報酬為新臺幣34,916元。
三、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110年高考三級考試筆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於約僱期間屆滿或約僱原因消失時,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甄審通知: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面試後,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五、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增列備取2名,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亦得予從缺) ,如正取人員未報到或有性質相近職缺,可依序由備取人員遞補。
六、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本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職缺類別: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請點此應徵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應徵作業說明